关于组团参加中央农广校举办的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论坛通知
皖农科教[2018]3号
各市、县、区农广校,省级有关培训机构:
现将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举办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论坛的预备通知》(农播体(办)[2018]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新型职业农民推荐。各级农广校认真组织推荐,经市农广校审核后上报省校,没有市校的由县级校直接上报省校,承担省级青年农场主和职业经理人培训机构直接上报省校,上述上报省校的各单位限额申报,每单位申报1名。申报材料按转发文件附件3中2条要求准备。
二、关于提供图片和视频资料。各级农广校,省级各培训机构,按转发文件附件3中1和3条有关要求,搜集整理相关图片和视频资料,提供体现我省工作特色和亮点的主要实践做法和取得成效,上报省校。
三、时间要求。各单位上报资料于8月20日前,以打包文件夹形式报送,并注明报送单位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晓冬 电 话:0551-63436021
传 真:0551-63416106 邮 箱:cxdkjc@163.com
安徽省农业科技教育中心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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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组团参加中央农广校举办的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论坛通知 |
中央校通知文件网址链接地址:http://www.ngx.net.cn/tzgg/gztz/201807/t20180713_202751.html
(责任编辑:徐胜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