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科教函〔2021〕19号
各市级农广校(农科教中心),各试点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对接沪苏浙意见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对标学习沪苏浙农业农村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标学习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在推动农业农村工作以及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及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方面的先进理念、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省农业科技教育中心拟于9月23日至26日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前往浙江省开展相关调研学习培训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调研行程安排及学习内容 (一)9月23日14:00前至浙江省杭州市报到。 下午: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负责同志就浙江省农业科技创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评价与奖励、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农业农民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措施进行专题讲座;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负责同志就浙江省农广校体系建设及职能职责、农民教育培训、农民中职教育经费预算、农业人才评定管理、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支持扶持政策进行专题讲座和交流座谈等。
(二)9月24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农广校负责同志就余杭区农民教育培训、农民中职教育、农业人才评定管理、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等方面办学经验做法和支持扶持政策进行专题讲座;现场观摩学习、交流座谈。
三、参加人员下午,集体乘车前往浙江省长兴县。 (三)9月25日(全天),浙江省长兴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农广校负责同志就长兴县农民教育培训、农民中职教育改革试点、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扶持政策进行专题讲座;现场观摩学习、交流座谈等。 (四)9月26日上午,培训调研结束,自行返程。 二、培训班时间及地点 (一)9月23日-26日,共4天。分为:9月23日-24日,浙江省杭州市(23日晚住杭州);9月24日-25日,浙江省长兴县(24日、25日晚住长兴县),9月26日上午自行从长兴返程。 (二)报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新塘路342号华辰银座酒店(从杭州东站乘坐地铁4号线2站路到达新塘站C出口即到)。 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有关负责同志,省农业科教中心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全省13个市级农广校(部分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农科教中心主任)校长,7个中职教育改革试点校校长。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培训班要求,于9月16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参加人员自行前往杭州市报到,提前购买好往返车票,往返交通费自理。 (三)严格疫情防控,所有参加人员14天内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病例史,无发热发烧咳嗽现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五、联系方式 教育科:胡洋 电话:0551-63431601,17521688168 邮箱:snkjjyk@126.com 附件:赴浙江省开展调研学习培训班活动报名登记表 安徽省农业科技教育中心 2021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胡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