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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文字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13 15:33来源:未知 作者:施玲 点击:
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文字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农播[2018]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广东农垦、海南农垦、云南农垦以及大连、青岛
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文字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农播[2018]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广东农垦、海南农垦、云南农垦以及大连、青岛计划单列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为贯彻2018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体部署,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材建设的通知》(农办科〔2015〕41号)相关精神,为新型职业农民配备权威精品教材,充分发挥教材在教与学的衔接纽带作用,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现将 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文字教材征订发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农广校要高度重视教材征订发行工作,充分认识使用权威精品教材对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的重要意义,在组织领导上强化加力,继续落实省级校领导责任,加强监督指导,进一步压实市(区、县)校主体责任,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教材征订发行工作取得实效。各省级校要至少明确 1名教材征订发行专职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教学和培训计划要求宣传选用教材,做好所在辖区教材征订发行工作。
  二、选用规定教材
  各省级农广校要严格按照中央校《教材目录表》(见附件,亦可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查询下载)征订教材。中职教育教材的征订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 2018级统开中等专业及 2018年教学日程安排的通知》(农播 [2018]8号 )要求,中央校统开课程严格使用中央校统编教材,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做好教材选配工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材的征订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材建设的通知》(农办科 [2015]41号 )要求,优先选用全国规划教材。
  三、开展教材效果评价
  各省级农广校要积极开展教材评价工作,深入基层调查教材使用情况,跟踪教材使用效果,收集汇总教材使用者关于教材内容、编写体例和表现形式等方面意见建议,并于每个学期末(6月30日、12月30日)反馈中央校教材处,为进一步完善修订教材提供依据。有条件的省级校可以探索建立专家评审、教师评价、学员反馈相结合的评价机制,综合评定教材使用效果,并将评定结果反馈中央校教材处。
  四、规范征订流程
  1、各征订单位要准确填写《教材征订单》(下载网址:www.ngx.net.cn),按照要求填写收件人、收件单位、收件地址、联系方式、教材名称和册数等基本信息。为确保收货准确无误,收件地址要详细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乡镇街道和门牌号等内容,同时必须填报收件单位办公电话和收件人手机号码。
  2、教材征订单应在开课前1个月报送中央校教材处。收到教材后应及时清点校验,如有问题及时反馈中央校教材处,如需退换应在收到教材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换手续,逾期恕不退换。
  3、省级校统一征订的教材可以提前开具发票。需提前开具发票的订单由省级校统一汇总报送中央校教材处,明确发票开具内容,发票将以快递方式寄到各付款单位。
  4、需要签订教材征订合同的订单,可由付款单位直接与中央校签订教材征订合同,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五、明确结算要求
  1、省级农广校统一组织征订并发运到省校的,按教材码洋的70%结算(含运费)。省级校统一征订配送到各市(区、县)校的或各市(区、县)校直接向中央校征订的,按教材码洋的80%结算(含运费)。
  2、省级农广校统一向中央校组织征订的教材,可先发教材后结算教材款项。地(市)、县级农广校直接向中央校征订的教材,必须先结清教材款后发教材。
  3、各省级农广校应于2018年12月 10日前与中央农广校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全部教材款结算工作。
  六、征订、结算工作人员
  教材征订联系人:杜月霞
  联系电话:010-59196053 E-mail:184015516@qq.com
  负责区域: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含青岛市)、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兵团、广东农垦、海南农垦、云南农垦 
  教材征订联系人:刘凯
  联系电话:010-59196055 E-mail:3286397768@qq.com
  负责区域: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含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黑龙江农垦  
  结算联系人:张娣红
  联系电话:010-59196054 E-mail:2941706563@qq.com
  中央农广校教材处传真:010-59196054
  
   
   
   
  附件:教材目录表(在中央校网站下载)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2018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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